湾湾 发表于 2016-11-7 08:58:30

大亚湾一物权保护案成功执行和解,100多住户自愿搬离

“我脾气比较急躁,法官不仅不计较,还热心地帮了我。”日前,包工头蔡某把一面写有“廉洁奉公 维权楷模”的锦旗送到了大亚湾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钟浩龙的手里。至此,大亚湾区内一桩“老大难”案件圆满执结,蔡某等100多户住户不仅全部自愿搬离并拆除违规搭建的工棚,还对法院的执行法官表示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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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介绍,1994年6月,他承包了鸿某公司在大亚湾区中心地段六栋楼房的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被鸿某公司拖欠工程款,工人工资也无法发放,他和工人共100多住户就一直占有六栋楼房并居住使用,还搭建了几个简易工棚。

2007年,鸿某公司因拖欠商某公司款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通过拍卖以145万余元依法裁定归鞍某置业公司所有,执行款项用于清偿商某公司债权。因物权一直无法得到实现,鞍某置业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茂某实业公司。2011年10月,茂某实业公司经合法受让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后,多次通知蔡某停止侵占行为,但都遭到了对方的强力抵抗,无奈之下,茂某实业公司诉至法院。

大亚湾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调查发现,这100多住户每家都有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住户大多是之前建设楼房没拿到工资的工人,占有时间长,情绪容易激化,强制搬迁和拆除阻力比较大。“一方面,工人们因为找不到之前的发包人拿不到工程款,坚决不肯搬出房屋;另一方面,经合法受让取得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茂某实业公司急于盘整土地施工建设,双方僵持了很长一段时间。”钟浩龙说。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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