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湾 发表于 2016-10-27 10:21:07

惠州新规:50亿元住宅维修资金 增值收益怎分配?

“刚买的新房不用修,可以等老化了再缴存,把钱放在银行还有利息。”3月份在某楼盘现场,杨女士在竭力凑够首付款后,面对近万元的维修资金费用表示疑惑。据惠州市房管局年初发布的数据,截至今年初,全市归集的住宅维修资金总额已超过40亿元。而这笔钱的增值收益去向同样备受各方关注。

26日,市政府官网印发由市房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分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惠州住宅维修资金增值收益部分分配方式进行明确。要求增值收益按年度分红,足额定期分配到每一个业主的个人账户,并将收益情况按年度进行公开公示。另外考虑到资金监管和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需求,每年将从收益中提取总额10%以下用于完善资金的管理和服务。



全市住宅维修资金归集规模达50亿元

住宅维修资金总数巨大,市房管局不断优化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2014年,惠州出台实施细则对社区住宅资金如何归集和标准作出详细要求,2015年发布的细则补充规定则在资金安全监管方面进一步细化。然而,细则对于资金带来的增值收益并无阐述,仅指出“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和“市房管局可通过转存、购买一级国债的方式实现资金增值、保值”,收益分配则更是只字未提。

记者质疑办法为何不早些推出,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住宅维修资金涉及几百上千个楼盘、数十万社区业主,资金收益公开和分配并不容易。他介绍,直到2015年底,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检测运营,数据核算、信息处理功能的实现给了增值收益分配的条件。据市房管局年初发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惠州中心城区(含仲恺)社区归集住宅维修资金已达到24亿元,其他各县区累计金额达到20亿元以上。结合今年以来的房屋交易表现,当前全市总归集总金额突破50亿元几成定局。若按照当前1.50%的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50亿元一年利息就达到7500万元。



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将直接存入业主账户

办法要求未来将按照每年度的收益情况都将作出分配。在分配前1个月,市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公众发布增值收益分配通告,明确分配时间、金额、业主人数、分配后余额、管理费用提取比例等。到了增值收益划入业主账户环节则变得便捷,待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通告发布后30日内就将完成分配,并将收益分配金额直接转存入业主个人账户。



针对各主管部门在维修资金系统建设和监管维护环节的各种费用支出,办法明确要求每年从收益中提取总额的10%以下作为必要管理费用,且费用开支不得超过当年的提取额,如有结余转入下一年度的资金收益,所有核算和使用程序均要进行公开披露和接受审计部门审计。

另外对于业主关注的具体收益值,办法则给出计算方法:年综合增值收益率=当年增值收益/本年维修资金累计积数×365天。这也就意味着按照业主个人一年以来的累计积数,根据维修资金的同期投资(转存定期,或购买国债,或依法合理安排的其它投资)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后的比值就将得出业主年度综合收益情况,结合分配的具体金额,业主可登录市维修资金信息平台进行比对查阅。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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