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湾 发表于 2016-8-18 21:57:59

大亚湾妇幼保健院明年建成?外市定点医院增至31家

本帖最后由 湾湾 于 2016-8-18 21:59 编辑

日前,大亚湾区卫计局在区管委会管网公示《大亚湾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截止本月28日。《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大亚湾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目标,并提出将着重完成十个方面发展任务。

目标

“十三五”期间,大亚湾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目标是:

到2018年,率先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健康指标位居省、市前列。到2020年,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完成惠亚医院二期建设,区域卫生规划布局更加合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卫生强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5岁。
任务

“十三五”期间,十个方面发展任务:

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促进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工作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这些任务如何完成?

鼓励有资质中医开中医诊所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方面

将完善中大惠亚医院各个专科建设,完成高压氧室建设、烧伤病房改造。重点发展普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肾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重症医学、神经内科、妇产科等专科。在“十三五”期间,开放住院床位达到550张以上等。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方面

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建设,按有关规定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全面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使基层医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诊所。到2020年,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村卫生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50%。


(点击可看大图)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启动中大惠亚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到2016年底,实现全区32间一体化村卫生站达到由政府提供业务用房、基本设备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要求。力争到2020年,促成1间大型民营中医医疗机构落户大亚湾区。

二期项目包括烧伤科、妇幼保健中心、老年康复治疗等多个科室,其中妇幼保健中心是重点。“目前我们医院有妇产科、儿科,但是相较专门的妇幼保健机构,功能相对较简单,尤其是预防保健和产后跟踪相对薄弱。”惠亚医院按照三级标准建设,妇幼保健中心的定位也较高,建成之后不仅可以弥补大亚湾无妇幼保健机构的空白,还将辐射服务惠阳、惠东等周边县(区),力争在2017年底建成投入运营。


(点击可看大图)

“加强卫生人才培养”方面

全面实施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2020年,公立医院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100%接受规范化培训,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每万人口达到3名以上,村卫生站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达30%以上。
相关:市外定点医院增至31家

惠州人异地住院可刷医保卡

定点医院包括广州27家、深圳3家、东莞1家,无需患者先垫付

惠州医保卡不仅在惠州可以通用,在市外住院照样可以享受现场直接报销的福利。南都记者从惠州市社保局获悉,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增至31家,其中广州27家、深圳3家、东莞1家,今后参保人到这些医院就医可直接刷惠州医保卡住院,不再需要自己先垫付、出院后再回参保地结算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
出院时在医院直接结算

据了解,从8月3日起,惠州新增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3家医院为惠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其中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可直接联网结算。此次新增这3家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后,惠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增至27家。惠州参保人到上述市外定点医院住院,凭医保卡和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在医院直接结算,不需回参保地社保部门报销医疗费用。

“属于医保范围外的费用,参保人可凭医保卡与上述就医定点医院现金结算,其余费用由惠州社保局与医院结算,这就免除了病人现金结算后再到惠州社保局报销的麻烦。”据惠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在惠州参保的四类人员,即转院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了转院手续的参保人)、自行转院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到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人)、异地急诊、急救人员(如出差、探亲期间发生急诊、急救情况住院的参保人)和长期异地就医人员(长期工作、居住在就医地且已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因病在上述定点医院住院的,只要办理好相关手续,按规定缴交住院押金,出院时凭身份证到出院处结账时只须结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并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上签名确认即可。



普通门诊费用无法报销

需要提醒的是,在市外定点医院就医并现场报销有三大前提条件。一是,社保属于正常缴费状态(指连续并足额缴费的第3个月开始));二是,住院时主动向医院出示社保卡身份证等资料;三是,在已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

此外,以上所指的是发生住院费用的情况,目前在惠州市以外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均无法享受报销。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中山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山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方医院暨南大学附属华侨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市肿瘤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珠江医院
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含西院区)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含鹤洞分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限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人员)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限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人员)
深圳市坪地人民医院(限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人员)
(来源:东江时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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