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湾 发表于 2016-4-25 09:03:15

不用再担心“黑户”问题,广东无户口人士可以办户口了

广东计划在5年内全面解决“黑户”落户问题。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广东省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而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9类无户口人员,也可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意见》有效期为5年。



《意见》中明确,以下9类无户口人员可登记户口,具体细则可登录广东省政府网站查看。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人员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人员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人员

●因长期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后被注销户口又重新出现的人员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无法查找身份信息的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也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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