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88 发表于 2015-5-19 17:53:20

大亚湾再卖地

5月19日下午,大亚湾再卖出一地块,惠州大亚湾学益实业有限公司拿下大亚湾西区漳浦地段3万平土地,耗资8088万元,地面价约2696元/平。

地块详情:(一)宗地编号为DYWXQZP007,位于西区樟浦地段(新华昌集装箱厂北侧),面积为30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1.0<容积率≤4.0,30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20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停车位≥0.8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二)目前权属状况:属政府储备建设用地。(三)交付条件和时间:该宗地按现状挂牌出让,按现状交付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视为交付土地。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见挂牌文件)约定条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清全部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四)出让地价:本次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为8088万元人民币(商业楼面地价750元/平方米,住宅楼面地价655元/平方米),首次应价可以以起始价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五)付款方式:成交后,履约保证金转为预付地价款(其中挂牌起始价的20%即1617.6万元转为履约定金),余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六)建设期限:该宗地必须在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七)规划建设要求: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相关法规政策,必须按照本《须知》约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大亚湾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其他规划指标进行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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