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心情 发表于 2014-7-20 10:16:28

大亚湾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怎么操作?

本帖最后由 不一样的心情 于 2014-7-20 10:21 编辑

一、我区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仍在进行,如符合我区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要求,可通过申请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入户大亚湾。

二、根据《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湾办〔2010〕1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惠州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惠农联办〔2012〕7号),在大亚湾区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可申请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入户大亚湾。

三、申请大亚湾区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的人员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就业登记凭证材料,
3、户籍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4、社保或地税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近5年内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6、申请随迁的提供户口本、结婚证、随迁子女的出生证、随迁的16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的学校证明,
7、填写《惠州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原则上积满50分的人员可申请入户大亚湾城镇户口。

四、办理单位: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大亚湾区北澳大道南路104号3楼,联系电话:557962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5562260,5579621)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惠州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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