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心情 发表于 2014-6-18 21:01:07

大亚湾男子存数月工资买Iphone被友人盗走

       大亚湾一男子接纳好友投宿,见其苹果手机漂亮,将其偷走。该男子被大亚湾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被告人张某今年21岁,来自甘肃省,案发前在大亚湾打工,租住在大亚湾西区某公寓。今年1月4日,张某的朋友耿某因暂无工作,找到张某求借住。闲聊中,耿某不时拿出自己的苹果4S手机翻看,张某突生邪念,谋划着将手机窃为己有。当晚11时许,张某见朋友已经熟睡,便将其手机拿走,还用黑色塑料袋包好,接着使用双面胶捆绑,再将捆绑好的手机藏于洗衣粉袋内,放于阳台洗手盆附近。
  张某以为,自己的偷盗行为天衣无缝,朋友即使找不到手机也不会报警。但这部手机是耿某攒了几个月的工资才买到的,第二天早上醒来,一发现手机丢失,耿某立即报了警。
  早上9时许,公安民警赶至现场进行例行检查,找出了被盗的手机,见事情败露,张某只好如实招供,但事情已经无法挽回。经鉴定,被盗苹果牌手机价值3381元。大亚湾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的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并罚款1000元。南都讯 记者张广军 通讯员罗亚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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